| 灵宝市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备案登记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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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11-27 16:12 文章来源:灵宝市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确实规范酒类流通秩序,维护酒类生产者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结合我市实际,自2006年元月份起,采取自城区、乡镇、农村逐级宣传的办法,使国家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深入人心,加大宣传力度,在《金城灵宝》和电视台投入广告费用万余元宣传政策。
自城区至农村凡是合法的酒类经营商户全部实行备案登记。深入城区和农村,不漏村,不漏户的办法,耐心细致地宣讲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,取得酒类经销户的理解和支持,自愿进行备案登记,确保社会和谐稳定,城乡平安。目前已进行备案登记的商户800余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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